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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山州居住地申办低保、特困救助1162人
发布时间:2023年03月21日 09:50:00  来源: 掌上文山客户端

原标题:文山州居住地申办低保、特困救助1162人

为切实解决好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困难群众申办低保、特困供养难题,方便群众办事创业,深入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,简化居住地申办低保、特困供养办理流程,压缩办理时限,精简证明材料,创新服务方式,丰富救助内容,持续提升服务水平、服务质量,文山州民政系统全面开展居住地申办低保、特困供养工作,截至目前,全州居住地申办低保、特困供养1162人。

在文山州居住的非文山州户籍的人员,基本生活存在困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,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提出低保、特困供养救助申请;在居住地申请低保、特困供养的,执行居住地收入财产认定标准,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保障范围,并按居住地低保补助标准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发放救助金;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及民政部门对申请低保、特困供养家庭经济状况开展调查;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及民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办理,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;严格落实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动态管理,按规定动态复核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家庭经济状况,复核后对救助对象的救助补助资金进行增发、减发或者停发手续。

下一步,文山州民政系统将坚持以人为本,深入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,严格履行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、县级民政部门低保和特困供养申请受理、家庭经济状况调查、审核确认、资金发放、动态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,严格按照《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》《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》有关规定执行,建立健全居住地、户籍地申办低保、特困供养工作协同机制,实现困难群众在居住地和户籍地均可申请办理低保、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业务,推动全州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水平迈上新的台阶。(覃贵)

责任编辑:小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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